返乡创业补贴政策
根据相关文件: 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自主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招用劳动者2人以上(含2人)就业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法人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申请流程:个人向创业地所在乡镇办人社中心提出申请,由乡镇办事处人社中心受理,区人社局审批拨付,再乡镇办人社中心发放。 如符合申请条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到创业地所在乡镇办人社中心申请。
回乡创业养殖以下项目也有补助:
1.畜牧良种推广
在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支持牧区畜牧良种推广。在生猪大县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支持开展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完善蜜蜂良种繁育体系,改善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开展农作物高效蜂授粉试点。
2.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
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