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税率
一、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多少?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2%。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纳税人根据当月实际缴纳的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乘以当地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或5%或1%)、教纳核育费费洞亏掘附加税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得到企业当月应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
二、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1、教育费附加由税务局负责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空碧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 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下发):
一、统一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尚未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省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二、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绝搏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调整征收标准的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法》规定和财政部批复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确保基金应收尽收,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不得源森从地方教育附加中提取或列支征收或代征手续费。
四、凡未经财政部或国务院批准,擅自多征、减征、缓征、停征,或者侵占、截留、挪用地方教育附加的,要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雹宏亩第281号)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地方教育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在广东,已明确规定,该笔收入全额纳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基金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