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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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姐说法
2022-08-22 · 通俗语言讲解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杜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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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拥有一套住房或能提供一年社保缴纳证明的当地居民,限购一套住房。禁止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本地居民和拥有一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地居民在本市购房。对于首次置业者,首付比例应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有一套住房再申请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雄安新区落户条件有哪些?
1、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2、农民工中县(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
4、有合法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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