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数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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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按照福建省高招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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