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滞纳金怎么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通违章者自收到交通违法凭证的15天之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者罚款,针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则从第16天起每日按照罚金的3%收取其滞纳金,一般加处罚款的总额不可超出罚款数额。
因此,违章滞纳金是从收到处罚书当日起,15天之内没有去处理的,从第16天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加处罚款=罚款数额乘以3%乘以实际超出的天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却迟迟没有收到处罚通知书的,可能因为邮寄的地址有出入,所以个人最好亲自去交警大队及交通监控中心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尽快处理违章,以免产生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37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