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入户广州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即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其中,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且毕业院校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在职人才,申办时须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在申办时有广州市参保记录)。4、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在择业期内(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两年内)申办时须在广州市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择业期外申办时须在广州市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五险同参且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