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高级技能证,并与同一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履行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可通过劳动部门迁入户口。
2、购买房屋,使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可通过房产证到房产所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后,可直接迁入。专科生需履行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可迁入户口。
4、婚迁。对象是青岛户口的,可通过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1、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区购买面积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2、人才落户:学历落户从全日制本科生降低至全日制专科生,在校应届毕业生和在青高校在校生也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得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可以职称引进的方式落户青岛得中级工职业资格及以上的人可通过技工落户的方式引进青岛。
3、积分落户:申请人需要在青岛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犯罪记录。同时满足以上四项基本条件,根据积分体系标准,积分达到10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