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与计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录取条件(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线上,非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一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各专业录取时,优先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国际政治、法学、行政管理、传播学、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按高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排序;国际经济与贸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按高考外语和数学成绩排序。
录取男女生比例为1:1。
我校在部分地区组织面试。面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具体面试省市及面试细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另行通知。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无需参加面试。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出生日期为2000年9月1日及以后,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及以上,男女生体重均在上限标准及以下;体重上限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4)公斤。
3、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身心健康是我校选拔学生的重要标准,入校后会有比较严格的体能训练和体能测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入校后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训练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