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如下:
1.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2.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教师选调是从中小学在职教师中选拔优秀教师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被选拔和调任的教师都是该岗位的优秀教师。选拔和输送的人才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县名教师及以上;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以上;县级中小学精品课程评价一等奖及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