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监察。
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包括政党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公民以及行政系统自身,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活动。
行政监督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
从狭义的角度来看,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监督的主体,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行政机关自身的组织行为、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活动。这种行政监督属于行政管理的职能范畴。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行政监督是指以全社会包括行政机关在内作为监督的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进行的监察督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