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有债务,离婚后还用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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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离婚前有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后对外需要共同承担;但是如果在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时,有对债务的偿还做出约定或者判决的,一方承担了超出份额的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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