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要实行双轨制?
实行双轨制的原因:
1.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特别是 退休金“双轨制”,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并延续至今。
2.双轨制是中国政府在“增量改革”阶段为改革价格体系而采用的一种过渡性定价方案。双轨制的形成是总结前段实践经验的必然结论,是调和多方利益后的博弈均衡结果。
3.双轨制为大部分既得利益群体(如政府官员)创造了一个寻租空间(通过价格差获利),使他们不至于因改革而失去自己原有的利益,从而得到了大部分当权者的支持,减少了改革的政治阻力。
拓展资料:
1.双轨制是“单轨制”的对称。涉外法定继承中将遗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规定不同冲突规范,适用不同实体法来处理遗产问题的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技术输入的审批在立法上所采取的原则。指通过技术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途径输入技术,依中国技术输入专门立法进行审批;以技术作为投资的技术输入,则依有关的外资立法进行审批。
3.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或称退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用李玉和当年的那句名言说,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道。
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