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是由会计开具还是出纳开具?
都可以开具,一般由出纳开具。
现金支票是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现金管理,本属于出纳员的职责,与现金相关的收支,必须有出纳员经手。所以,一般情况下,现金支票应该由出纳员开具。
但现金支票必须经过会计审核把关,才能生效。根据有关制度,支票正面必须盖上单位开户时的预留银行印鉴,缺一不可办理,背面还要盖上单位的财务章或公章。
按照会计上印鉴分管的规定,财务章由会计负责保管。这也意味着出纳开具现金支票,要经过主管会计的把关。
扩展资料:
(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支票的填写:
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