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需要详细的理论和解题步骤!
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分项制计算,共有11类,说起来太长。下列文章供参考: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减除费用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因此,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2008年3月1日起)
(二)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月扣除4800元
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具体分二种情况处理:全额、部分(定额、定率)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付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上式中,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查找表2-5(P162);
公式②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见表2-2(P156)。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第一种: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
①应纳税所得额=雇员所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
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个人承包比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商店,商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然后,才是税后利润;针对税后利润,承包人个人要上交承包费,这个承包费,是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的。
举例,获得承包的税后利润,上交承包费后,余5万元,承包人在承包企业还取得工资,则工资也是其所得,要加上全年工资,减去全年生计费2000元×12。
(一)应纳税所得额
费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所得额;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二)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扩展资料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
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