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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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有哪些类别?
事业单位岗位有哪些?具体设置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什么时候实施?政策内容是什么?
今天就详细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11年以前,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身份管理,即事业人员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身份进行管理。2011年开始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后,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类三个类别。其中,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行政类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公益类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将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从目前改革情况来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已基本完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还在继续推进。同时,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具体为: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配套政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经费预算方式;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的财政预算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经费预算形式,并且公益类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可自由流动。
同时,今后将严格控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区别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或备案制管理,逐步探索主要不以增加编制、更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发展。
二、事业单位岗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出台前,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身份管理,即事业人员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身份进行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事业人员由身份管理转为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人事部2006年11月17日公布)及其《实施意见》,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每一种岗位类别划分不同的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行政意义上的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
从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趋势明显,很多学校、公立医院已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专业技术岗位:按照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细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至七级为高级岗位,一至四级也称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也称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
另外,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又称特级岗位,一般为“两院”院士、有重大贡献或重要成就的专家学者等,其岗位设置及人选确定,需逐级报人社部审批。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特设岗位:又称临时岗位。临时行动是根据机构职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情况而确定的临时措施。临时岗位不受机构内岗位总数、最高级别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职责后,应按照管理机构的规定予以撤销。限制进行核对和删除。
2.各类型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
(1)以专业技术为主的事业单位,专技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
(2)以管理职能为主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以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为主的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近年来,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已逐步社会化,相应岗位设置也受到严格控制。目前新设的工勤岗位,一般都是为了保障退役士兵等政策性安置。
事业单位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没有明确比例要求,一般最高等级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规格为准,如七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职员,按照编制数量及领导方式可设一定八级职员(一般为1-5名)。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岗位:工勤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岗位总量的比例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左右。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三类岗位结构比例,以及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只是全国总体控制指导目标,一般各省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对规则进一步细化,或根据行业类别单独明确岗位结构比例。
3.各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至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职员以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四级职员以上要求本科学历。工作年限方面,三级、五级职员,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工作三年以上。 一级、二级职员已经属于部级领导,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中级、高级专技岗位要求分别具有中专、大专、本科以上学历。虽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专技人员,也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
在符合条件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专技人员可以跨级别晋升,从初级晋升中级、从中级晋升副高、从副高晋升正高,即我们常说的大晋升;也可以在级别内晋升,即在职称岗位内晋升等级,比如中级职称从十级晋升九级、从九级晋升八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晋升”。级别内的小晋升,原则上不允许跳级。“大晋升”的时间比较明确,一般初级满4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以申请晋升中级十级岗位;中级职称任职满5年,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可以晋升副高七级;副高任职满5年,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可以申请晋升正高四级。“小晋升”的时间各地略有差异,一般来说在一个等级任职满2-3就可以晋升下一个等级。
(3)工勤岗位:一级、二级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岗位。
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公务员有职务职级并行,事业专技、工勤人员岗位等级不受层级限制,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受机构规格限制,发展空间很小,很多县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干到退休都是九级职员。为解决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问题,2021年中央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明确从2022年1月开始在县以下事业单位实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也迎来“职级并行时代”。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目前全国除少数地区落实政策外,其余地区仍处于政策解读、方案制定、酝酿套改阶段。参照2019年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经验,预计全国县以下事业单位要全部普及“职级并行”至少要到2023年底。
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执行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主要有三个核心关注点。
1.晋升上限
按照政策精神,县一级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理论上最高可以晋升五级职员,即正处级。相比以前的正科级天花板,改革后,理论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的晋升空间和公务员已经差别不大。
2.职数限额
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一样,事业单位管理岗晋升等级也有职数限制。其中,五级职员一般不能超过管理岗位总数的2%,六级职员不能超过10%,七级和八级职员不能超过60%,且七级职员不能超过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总和的50%,九级和十级职员没有限制。
一般来说,五级、六级职员名额会由组织部门在县域所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总量内统筹设置。
3.晋升规则
晋升五级职员,要求任职六级职员5年以上;晋升六级、七级和八级职员,均要求在下一个等级或岗位任职满四年以上。从十级晋升九级,年限要求是两年。所有晋升过程中,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级一次均可减半年,与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一致。
需要特别强调两点:一是晋升制度只针对县区和乡镇两级事业单位,地级市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此政策。
二是晋升对象只针对管理岗位人员,专技和工勤人员不适用政策。实际上,改革后专技人员晋升空间仍然比管理岗位人员大得多。
事业单位岗位有哪些?具体设置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什么时候实施?政策内容是什么?
今天就详细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11年以前,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身份管理,即事业人员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身份进行管理。2011年开始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后,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类三个类别。其中,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行政类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公益类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将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从目前改革情况来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已基本完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还在继续推进。同时,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划分为两类。具体为: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配套政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管、全额保障”的经费预算方式;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的财政预算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经费预算形式,并且公益类事业单位之间,人员可自由流动。
同时,今后将严格控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区别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继续实行审批制管理或备案制管理,逐步探索主要不以增加编制、更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发展。
二、事业单位岗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出台前,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身份管理,即事业人员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身份进行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施行后,事业人员由身份管理转为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人事部2006年11月17日公布)及其《实施意见》,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每一种岗位类别划分不同的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行政意义上的正部级、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办事员。
从目前来看,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趋势明显,很多学校、公立医院已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专业技术岗位:按照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细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一至七级为高级岗位,一至四级也称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也称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
另外,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又称特级岗位,一般为“两院”院士、有重大贡献或重要成就的专家学者等,其岗位设置及人选确定,需逐级报人社部审批。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特设岗位:又称临时岗位。临时行动是根据机构职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情况而确定的临时措施。临时岗位不受机构内岗位总数、最高级别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职责后,应按照管理机构的规定予以撤销。限制进行核对和删除。
2.各类型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
(1)以专业技术为主的事业单位,专技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70%。
(2)以管理职能为主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以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为主的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近年来,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已逐步社会化,相应岗位设置也受到严格控制。目前新设的工勤岗位,一般都是为了保障退役士兵等政策性安置。
事业单位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没有明确比例要求,一般最高等级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规格为准,如七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七级职员,按照编制数量及领导方式可设一定八级职员(一般为1-5名)。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岗位:工勤岗位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岗位总量的比例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左右。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三类岗位结构比例,以及各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只是全国总体控制指导目标,一般各省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对规则进一步细化,或根据行业类别单独明确岗位结构比例。
3.各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岗位:至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职员以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四级职员以上要求本科学历。工作年限方面,三级、五级职员,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职员,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工作三年以上。 一级、二级职员已经属于部级领导,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中级、高级专技岗位要求分别具有中专、大专、本科以上学历。虽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专技人员,也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的专技职务。
在符合条件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专技人员可以跨级别晋升,从初级晋升中级、从中级晋升副高、从副高晋升正高,即我们常说的大晋升;也可以在级别内晋升,即在职称岗位内晋升等级,比如中级职称从十级晋升九级、从九级晋升八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晋升”。级别内的小晋升,原则上不允许跳级。“大晋升”的时间比较明确,一般初级满4年,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以申请晋升中级十级岗位;中级职称任职满5年,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可以晋升副高七级;副高任职满5年,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可以申请晋升正高四级。“小晋升”的时间各地略有差异,一般来说在一个等级任职满2-3就可以晋升下一个等级。
(3)工勤岗位:一级、二级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岗位。
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公务员有职务职级并行,事业专技、工勤人员岗位等级不受层级限制,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受机构规格限制,发展空间很小,很多县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干到退休都是九级职员。为解决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问题,2021年中央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明确从2022年1月开始在县以下事业单位实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也迎来“职级并行时代”。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目前全国除少数地区落实政策外,其余地区仍处于政策解读、方案制定、酝酿套改阶段。参照2019年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经验,预计全国县以下事业单位要全部普及“职级并行”至少要到2023年底。
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执行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主要有三个核心关注点。
1.晋升上限
按照政策精神,县一级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理论上最高可以晋升五级职员,即正处级。相比以前的正科级天花板,改革后,理论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的晋升空间和公务员已经差别不大。
2.职数限额
和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一样,事业单位管理岗晋升等级也有职数限制。其中,五级职员一般不能超过管理岗位总数的2%,六级职员不能超过10%,七级和八级职员不能超过60%,且七级职员不能超过七级职员和八级职员总和的50%,九级和十级职员没有限制。
一般来说,五级、六级职员名额会由组织部门在县域所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总量内统筹设置。
3.晋升规则
晋升五级职员,要求任职六级职员5年以上;晋升六级、七级和八级职员,均要求在下一个等级或岗位任职满四年以上。从十级晋升九级,年限要求是两年。所有晋升过程中,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级一次均可减半年,与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一致。
需要特别强调两点:一是晋升制度只针对县区和乡镇两级事业单位,地级市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此政策。
二是晋升对象只针对管理岗位人员,专技和工勤人员不适用政策。实际上,改革后专技人员晋升空间仍然比管理岗位人员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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