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失业情况怎么写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的填写要求明确如下:
1、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
2、到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必须为当年方有效】;
3、到家庭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必须为当年方有效】;
4、如有低保证、下岗证、烈士、孤残等证明请复印在调查表背面;
5、此表须一式三份,三份均需原件(监护人及本人签名均需手签)。
6、此表须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签署意见,经办人签字确认及写明联系电话,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无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签章的一律不接受认定。
学校将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扩展资料:
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你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以下四种情况属于生活困难: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