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了又卖掉了,再买房还算首套房吗
首套房卖掉在买房算首套房需要看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二套房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10年5月26日,二套房贷认定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建房[2010] 83号 ),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拓展资料
首套房卖掉再买房需缴纳税费
1、营业税:(税率5.55%)根据2010年房产新政规定,转让出售或者购买时间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全额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仅有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
4、测绘费:1.36元/平米;二手房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登记费:80元(工本费)、共有权证: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