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篇古文的翻译是什么意思
一、译文:从前,有个人看见一只正在飞翔的大雁,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着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栖息的大雁适合煮着吃,飞翔的大雁适合烤着吃。” 两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儿。社伯建议把大雁剖开,一半煮着吃,一半烤着吃。 等到兄弟两个再次去射大雁时,大雁在空中早已远去。
二、原文:明 刘元卿《应谐录》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宜烹,翔雁宜燔。”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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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介绍
刘元卿 (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明朝吉安府安福县西乡(今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南陂藕下村)人。明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江右四君子”之一,江右王门后期大家,在理学、教育和文学等领域皆卓有成就,著述甚丰,有《刘聘君全集》,其寓言集《贤弈编》被收入“四库全书”。
二、本文注释
1、睹:看见。
2、援:引;拉。
3、烹:烧煮。
4、舒雁:栖息的大雁。
5、宜:适合。
6、燔(fán):烤。
7、竞斗:争吵;争吵。
8、讼(sòng):诉讼。
9、社伯:社,古代地区单位之一,二十五家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长(相当于现在的村长)。
10、已而:不久;后来。
11、索:寻找。
羔可也。”公曰:“非汝之雠也?”对曰:“君问可为守者,非问臣
之雠也。”羔见咎犯而谢之曰:“幸赦臣之过,荐之于君,得为西河
守。”咎犯曰:“荐子者公也,怨子者私也,吾不以私事害公事,子
其去矣,顾吾射子也!”
译文:
晋文公问咎犯说:“谁可以胜任西河守(官职名)?”咎犯回答说:“虞子羔可以。”晋文公说:“他不是你的仇人吗?”咎犯回答说:“您问的谁可以胜任西河守,而不是问谁是我的仇人。”虞子羔遇见咎犯向他谢罪说:“感谢您原谅了我的过错,把我推荐给晋侯,是我当上了西河守。”咎犯说:“推荐你是为了公事,仇恨你是为了私事,我不因为私事而损害公事,你赶紧走吧,不然我要用箭射你了。”
形势瞬息万变,牢牢把握时机才是最根本,最重要。机不可失,时不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