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以下的官员有哪些职位?
皇帝以下的官员主要是三省、六部、九卿。
1、三师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为三公。皆正一品。三师,天子所师法,无所总职,非其人则阙。三公,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隋废三师,贞观十一年复置,与三公皆不设官属。
2、尚书省
尚书令一人,正二品,掌典领百官。其属有六尚书:一曰吏部,二曰户部,三曰礼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
六尚书:兵部、吏部为前行,刑部、户部为中行,工部、礼部为后行.(吏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
户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钱谷之政、贡赋之差。礼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礼仪、祭享、贡举之政。
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武选、地图、车马、甲械之政。刑部 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隶、按覆谳禁之政。
工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泽、屯田、工匠、诸司公廨纸笔墨之事。)
3、门下省
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颛判省事。门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侍中之职。
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左谏议大夫四人,正四品下。门下省有录事四人,从七品上。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典仪二人,从九品下。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
4、弘文馆
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皆参议焉。
5、中书省
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
6、秘书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一人,从五品上。监掌经籍图书之事,领著作局,少监为之贰。
7、殿中省
监一人,从三品;少监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五品上。监掌天子服御之事。
8、内侍省
监二人,从三品;少监二人,内侍四人,皆从四品上。
9、内官
贵妃、惠妃、丽妃、华妃各一人,正一品。掌佐皇后论妇礼于内,无所不统。
10、御史台
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为之贰。侍御史六人,从六品下。簿一人,从七品下。殿中侍御史九人,从七品下。监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
11、太常寺
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少卿为之贰。
12、光禄寺
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扩展资料:
唐朝官员俸禄:
一、禄米
《新唐书食货志五》云:“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文武官给禄,颇减隋制,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递至从九品为30石,都是每年供给一次,外官无禄。至贞观初年,中书舍人高季辅建言:“外官卑品贫匮,宜给禄养亲。”
此后,规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给禄,一品以50石为一等,二品三品以30石为一等,四品、五品以20石为一等,六品、七品以5石为一等,八品、九品以2石5斗为一等。若无粟则以盐代禄。
此外,百官在年终考核中得到上考者,可得到奖禄一季或一年。
二、土地
在均田制度下,唐代职事官、散官、封爵、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
据《新唐书食货志五》载,一品有职分田12顷,二品10顷,递至九品2顷,皆给百里内之地。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12顷,三品10顷,递至九品2顷50亩。武官、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递至队正、队副80亩。
此外,又有永业田,亲王100顷,职事官一品60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50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35顷,县公、职事官三品25顷,递至九品2顷。上柱国30顷,柱国25顷,上护军20顷,护军15顷,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
如果职事官被解免者,则追回田亩,若被除名者,则仅受口分之田,若袭爵者,不另给田亩。这些规定,只是政府的一种限田措施,并不能实授其地。不过,《食货志五》说:“凡给田而无地者,亩给粟二斗”。
但从白居易的《问议百官职田》看,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土地收入主要还是靠职分田。职分田一般按每亩收六升的租率出佃,所谓“依品而授地,计田而出租”。
三、俸料
唐代官员的俸料制是唐高宗永徽元年(公元650年)制定的。所谓俸料,包括月俸、食料、杂用,职事官又有防合或庶仆(一品至五品有防合。一品防合96人;六品至九品有庶仆,六品有庶仆15人)。这套内容复杂的俸料制,至唐玄宗时才合为一项。
《新唐书食货志五》说:“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令百官防合、庶仆俸食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唐代官员的俸料法定额数与实际收入往往差别很大,这在地方官尤其为甚。其俸钱的来源有几个方面,或以公廨钱充,或以户税充,或以青苗钱充等等。
隋唐五代的官员,按规定到了七十岁是要退休的,称之为“致仕”。官员请求致仕叫做“乞骸骨”。如果不满七十但疾病缠身者,也可提前要求退休。反之,若精力充沛,体魄健壮者,虽年过七十也可继续留任。
五品以上官员退休,本人应直接上奏皇帝批准,六品以下退休者,则只要尚书省按规定统一办理即可。致仕之后,若有特殊需要,也可再度出仕。
官员致仕时可享受一定的待遇,据《唐会要致仕官》说,有的可以加官一级,有的只是换了一个官名而品秩并未改变(致仕后,例晋一级,至宋代才成为制度)。
在经济待遇方面,五品以上者致仕,终生可以享受半俸,特例可给全俸。六品以下者,旧制前四年给半俸,天宝时下令给至终身。
此外,三品以上致仕者还享受朔望听朝参,其班列在该品现任官之上,以表尊崇。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于鼓励官员退休是有一定作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唐朝官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