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性质是什么
问:公司法的性质。
校解析答案: (1)公司法兼有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作为组织法,具体包括公司设立、变更和清算,公司的章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活动法又称为行为法,它要对公司组织机构的管理活动和公司的某些活动作出规范。
(2)公司法兼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公司法调整公司组织活动,就必须对参与公司活动的各种主体作出规定,规定这些主体的资格条件、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同时,公司法还要规定程序内容,即规定保障权利实现,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
(3)公司法兼有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公司法中的规定既有强制性的,也有任意性的。公司法是私法,因此体现了其任意性。但是公司法也体现了国家干预的原则,所以具有强制性。
(4)公司法兼有国内法和涉外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公司法是国内法,这不用多说。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公司日益参与国际竞争,而且外国公司也越来越多地涌入我国,所以公司法必然地要对涉外的内容进行规定,所以公司法也具有涉外法属性。
我是河北考生,十月份考了三门,《线性代数(经管类)》75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75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61分,非常感谢高端老师、陈刚老师,讲得真好,我会继续努力。
刚刚查询了10月份的自考成绩,《房地产法》83分,《票据法》62分,《外国法制史》67.5分,皆大欢喜!历时数年,终于将要毕业了。感谢站的老师,谢谢!
2024-12-03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