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布的人体承受核辐射剂量是多少?
规定如下:可分为职业照射剂量限值和公众照射剂量限值。
1、职业照射剂量限值: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得超过下列限值:1)由监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20mSv;2)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3)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0mSv;4)四肢(手与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
2、公众照射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受到的平均剂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1)年有效剂量,1mSv;2)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Sv/a,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mSv;3)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mSv;4)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mSv。
潜在照射:设置剂量限值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实在照射的危害。但潜在照射的发生概率和水平难以确定,应取最优化结果确定其发生概率和水平。
首先对于剂量一词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理解,剂量一词泛指电离辐射领域与辐射和辐射与物质的相互作用有关的量,如吸收剂量(absobeddose)、照射量(exposure)、比释动能、通量密度等。
狭义的理解,也是剂量一词唯一可以定义的理解就是指吸收剂量(absorbeddose)。在放射生物学和放射治疗学中“剂量”一词经常特指水吸收剂量(waterabsobeddose)。
于是剂量计一词有时指吸收剂量计,如化学剂量计(Frick剂量计),但更多的时候是指广义的剂量。例如,不加修饰的剂量计一词通常是指由电离室和静电计(剂量计的电测量单元)组成的测量仪器。这类仪器根据刻度可以测量水的吸收剂量、照射量、空气比释动能等。
扩展资料:
1、核辐射对人的危害:
核泄漏一般的情况对人员的影响表现在核辐射,也叫做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可通过呼吸吸入,皮肤伤口及消化道吸收进入体内,引起内辐射,γ辐射可穿透一定距离被机体吸收,使人员受到外照射伤害。
内外照射形成放射病的症状有:疲劳、头昏、失眠、皮肤发红、溃疡、出血、脱发、白血病、呕吐、腹泻等。有时还会增加癌症、畸变、遗传性病变发生率,影响几代人的健康。一般讲,身体接受的辐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状越严重,致癌、致畸风险越大。
轻度损伤,可能发生轻度急性放射病,如乏力,不适,食欲减退。
中度损伤,能引起中度急性放射病,如头昏,乏力,恶心,有呕吐,白细胞数下降。
重度损伤,能引起重度急性放射病,虽经治疗但受照者有50%可能在30天内死亡,其余50%能恢复。表现为多次呕吐,可有腹泻,白细胞数明显下降。
极重度损伤,引起极重度放射性病,死亡率很高。多次吐、泻,休克,白细胞数急剧下降。核事故和原子弹爆炸的核辐射都会造成人员的立即死亡或重度损伤。还会引发癌症、不育、怪胎等。
以下是遭受的辐射量(单位:毫雷姆)的后果:
450000~800000:30天内将进入垂死状态;
200000~450000:掉头发,血液发生严重病变,一些人在2至6周内死亡;
60000~100000:出现各种辐射疾病;
10000:患癌症的可能性为1/130;
5000:每年的工作所遭受的核辐射量;
700:大脑扫描的核辐射量;
60:人体内的辐射量;
10:乘飞机时遭受的辐射量;
8:建筑材料每年所产生的辐射量;
1:腿部或者手臂进行X光检查时的辐射量。
(注:这里使用的单位是雷姆(rem),现行单位为希(Sv)1Sv=100rem)
2、胚胎与胎儿的损伤:
胎胚和胎儿对辐射比较敏感,在胚胎植入前接触辐射可使死胎率升高;在器官形成期接触,可使胎儿畸形率升高,新生儿死亡率也相应升高。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在胎儿期受照射的儿童中,白血病和某些癌症的发生率较对照组为高。
3、远期效应:
在中等或大剂量范围内,核辐射致癌已为动物实验和流行病学调查所证实。在受到急慢性照射的人群中,白细胞严重下降,肺癌、甲状腺癌、乳腺癌和骨癌等各种癌症的发生率随照射剂量增加而增高。
4、受核辐射污染后的后遗症问题:
受辐射污染后6个月,会发生的机体变化,包括晶体浑浊、白内障、男性睾丸和女性卵巢受影响导致永久不育、骨髓受损出现造血功能障碍,以及出现各种癌症。
另亦会有遗传效应,令生殖细胞基因或染色体发生变异,导致畸胎等问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