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教育的几点思考,关于职业教育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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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车收听广播,新的《职业教育法》将于5月1日实施。
新的职业教育理念好,社会更能接受职业教育的毕业生,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开辟更多的道路。
但是,光靠简单的改变和呼吁并不能解决问题。
笔者简单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只是抛砖引玉。
义务教育结束后,学生马上面临生活。
此时的学生。
已经具备基本的生活技能,至少能够完全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基本的英语知识也面向初步的国际化社会。
也许有些人会走向社会,开始工作。
其实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工作是唯一的选择。 这里说的不仅仅是脑力和体力劳动,基本上是所有的工作。
所以,在未来的教育中,进行基本职业教育是主流,进行学术教育、从事学术工作的人是少数。
现在正好相反,上的是学术教育课,却为职业而烦恼,市场和教育严重脱节。
我认为大学全面改革,所有大学都要进行职业教育改革,所有的大学都要分化为职业教育,学术教育要根据学术水平,在现有双一流的基础上进行学科建设。
普及义务高中教育,高中教育后,学生已经成年,基本上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和未来负责。
有自己选择未来的能力。
一个省有100所大学,只有学术院校的5%到10%。
剩下的必须是职业大学。
职业院校的竞争是就业率的竞争。
这就迫使学校与社会接轨,培养更多的职业人才,联系社会机构,让学生为职业而生,让学校为职业而教。
严格限制学术院校、学生人数和留学情况。
进行精英教育。
他们的未来基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
进行理论系统的学习。
本科应实行现行的导师制。
让学术学位真正发挥他的价值。
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的另一个方面是有发展道路。
简单来说,就是继续深入学习的方法。
现在正是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两条路可以给职业大学和学术法学提供发展之路。
大学毕业后,也可以给学生另一个选择的机会。
职业院校的学生也可以学习学术型研究生,反之亦然。
这样,两条路就变宽了。
最后是面临的高考改革。 如何区分职业大学和学术大学。
从高考模式看如何平衡大学生与大学生的差距。
我是法学出身,对其他学科不太了解。
在法学方面,作为人文学科,学历越高,研究的面就越窄、越深。
这样,在一个领域,这个研究生和导师是权威,但到了另一个领域,就不一定是他发挥专业的地方了。
如果一个学术型本科生,在大学阶段学习民法,那么刑法行政法只是理解性的学习。
他不知道其他部门法,不能参加司法考试,但对于本科学习的部门法,可以凭学历证书申请部门律师资格。
这也符合司法部门对律师等级的改革意见。
总体来说,我只能论述一个法学方面。 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不是全盘考虑,不是逐步改革,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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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职业教育理念好,社会更能接受职业教育的毕业生,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开辟更多的道路。
但是,光靠简单的改变和呼吁并不能解决问题。
笔者简单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只是抛砖引玉。
义务教育结束后,学生马上面临生活。
此时的学生。
已经具备基本的生活技能,至少能够完全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基本的英语知识也面向初步的国际化社会。
也许有些人会走向社会,开始工作。
其实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工作是唯一的选择。 这里说的不仅仅是脑力和体力劳动,基本上是所有的工作。
所以,在未来的教育中,进行基本职业教育是主流,进行学术教育、从事学术工作的人是少数。
现在正好相反,上的是学术教育课,却为职业而烦恼,市场和教育严重脱节。
我认为大学全面改革,所有大学都要进行职业教育改革,所有的大学都要分化为职业教育,学术教育要根据学术水平,在现有双一流的基础上进行学科建设。
普及义务高中教育,高中教育后,学生已经成年,基本上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和未来负责。
有自己选择未来的能力。
一个省有100所大学,只有学术院校的5%到10%。
剩下的必须是职业大学。
职业院校的竞争是就业率的竞争。
这就迫使学校与社会接轨,培养更多的职业人才,联系社会机构,让学生为职业而生,让学校为职业而教。
严格限制学术院校、学生人数和留学情况。
进行精英教育。
他们的未来基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
进行理论系统的学习。
本科应实行现行的导师制。
让学术学位真正发挥他的价值。
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的另一个方面是有发展道路。
简单来说,就是继续深入学习的方法。
现在正是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两条路可以给职业大学和学术法学提供发展之路。
大学毕业后,也可以给学生另一个选择的机会。
职业院校的学生也可以学习学术型研究生,反之亦然。
这样,两条路就变宽了。
最后是面临的高考改革。 如何区分职业大学和学术大学。
从高考模式看如何平衡大学生与大学生的差距。
我是法学出身,对其他学科不太了解。
在法学方面,作为人文学科,学历越高,研究的面就越窄、越深。
这样,在一个领域,这个研究生和导师是权威,但到了另一个领域,就不一定是他发挥专业的地方了。
如果一个学术型本科生,在大学阶段学习民法,那么刑法行政法只是理解性的学习。
他不知道其他部门法,不能参加司法考试,但对于本科学习的部门法,可以凭学历证书申请部门律师资格。
这也符合司法部门对律师等级的改革意见。
总体来说,我只能论述一个法学方面。 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不是全盘考虑,不是逐步改革,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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