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22最新干部任免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白枝云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左红才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罗美玲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 军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培钧 免去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文光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赖益群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凡 青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马正龙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红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 洪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全宗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朝举 免去大理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政任〔2022〕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查政朝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处级信访工作督查专员职务;
张 福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兼)职务。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姜辉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2〕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姜 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褚娇艳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大理白族自治州信访局局长职务;
张云凯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兼)职务。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熊冬良同志任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2〕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熊冬良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寸力等7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2〕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寸 力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免去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 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
左剑文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启明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地震局局长职务;
李兆龙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梁育鸿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柴建荣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白枝云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左红才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罗美玲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 军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培钧 免去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文光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赖益群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凡 青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马正龙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红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 洪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全宗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朝举 免去大理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政任〔2022〕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查政朝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处级信访工作督查专员职务;
张 福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兼)职务。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姜辉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2〕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姜 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褚娇艳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大理白族自治州信访局局长职务;
张云凯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兼)职务。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熊冬良同志任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2〕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熊冬良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寸力等7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大政任〔2022〕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寸 力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免去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 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
左剑文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启明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地震局局长职务;
李兆龙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梁育鸿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柴建荣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70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