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哲学范畴什么是指在实践基础上
作为哲学范畴,价值是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
价值属于关系范畴,从认识论上来说,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是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间的一种效用、效益或效应关系的哲学范畴。价值作为哲学范畴具有最高的普遍性和概括性。
价值是抽象的信念、理想、规范、标准、关系、倾向、爱好、选择等等,它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时时、处处起作用,指导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动,评价某一事物就是来源于并反映了抽象的理想价值。
价值是一个深奥的、微妙的概念,包容量大且含义模糊,其内涵和外延难以把握,其精神实质难以领悟。价值决不是实在,既不是物理的实在,也不是心理的实在。
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价值的最后基础在于人类的自许,在于人类对世界的冀望,在于人类对人性(包括理性和情感)的祈愿。
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表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文德尔班把价值当作是一种联系和关系,并认为是诸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而不是专指人类与客观世界的联系和关系,即任何有联系的事物之间都可能存在价值。
价值的起源与进化: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大脑及机体也是物质世界高度进化的产物,也是物质的特殊的、复杂的表现形式,人类社会的一切经济的、政治的与文化的运动是一般物质运动特殊的、复杂的表现形式,因此用以衡量人类一切社会运动的运动规模的统一客观尺度也必然是能量。
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作用力(如管理能力、综合国力、战斗力、权力等)最终都是自然力量特殊的、复杂的表现形式;维持和推动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动力源——价值,必然也是能量特殊的、复杂的表现形式。
人类和生物的价值关系是一个逐渐进化的过程,生物对于价值关系的反应方式也是一个逐渐进化的过程。一般情况下,价值关系与反应方式的进化是同步进行的,共分为五个具体的进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