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不包括
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不包括流动资金比率。
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此外,由于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包含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的定义:
审计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如计量、记账经营成果核算经济活动会计档案等,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的报告。
审计报告包括下列要素:
1、标题。关于审计报告的标题,在范围内叫法有很多。在我国,按《独立审计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的规定,审计报告的标题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2、收件人。收件人是指财务审计业务的委托人。需注意的是,财务审计报告应载明收件人的全称。另外,收件人的全称应由注册会计师手书或计算机打印,而不能以盖上收件人行政公章来代替。
3、范围段。在审计报告范围段,应说明以下内容:已审计财务报表的名称、反映的日期或期间;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
4、意见段。该段落用于注册会计师客观地发表意见,按规定应说明以下内容: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所审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等。
5、签章和审计机构地址。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完成了上述内容说明外,还需在审计报告结尾部分签名、盖章,并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表明审计机构地址。
6、审计报告日期。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一般情况下,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确认和签署财务报表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