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绥化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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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市发展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相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工作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15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6日以后出生);
5、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所有专业设置均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确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在读的2023届毕业生;
(8)服务期内的农村特岗教师;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 15 分;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 10 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 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3、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对于在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五、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hailun.gov.cn)以及报名网站:()发布。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报名网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9点- 2月15日16点。
3、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027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4、需提交材料:
(1)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证件照(证件照为蓝色背景文件大小限制在1M以内JPG格式);
(2)登录报名网站阅读《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上显示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包含括号内容的,在报名时以括号外专业名称为准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或专业与报考岗位相近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查认定。
5、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初审。
初审显示通过后可进行网上自助缴纳报名费,报名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考生在提交材料后要关注审核结果,如报名材料提供不全,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网站提示报名人员所需补充的材料内容。
如果不符合报名要求将告知不合格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行业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
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6、报名费。
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45元,面试不收费,不接受现场交费,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不退考务费。
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5日18时00分。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确认后按原渠道返回报名费,退费审核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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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工作岗位上来,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15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6日以后出生);
5、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聘所有专业设置均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确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在读的2023届毕业生;
(8)服务期内的农村特岗教师;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 15 分;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 10 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 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3、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对于在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3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五、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www.hailun.gov.cn)以及报名网站:()发布。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报名网站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2月13日9点- 2月15日16点。
3、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转1027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4、需提交材料:
(1)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证件照(证件照为蓝色背景文件大小限制在1M以内JPG格式);
(2)登录报名网站阅读《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上显示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多、少1个“学”字的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包含括号内容的,在报名时以括号外专业名称为准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或专业与报考岗位相近的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查认定。
5、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初审。
初审显示通过后可进行网上自助缴纳报名费,报名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考生在提交材料后要关注审核结果,如报名材料提供不全,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网站提示报名人员所需补充的材料内容。
如果不符合报名要求将告知不合格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行业急需紧缺的岗位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
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6、报名费。
根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此次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45元,面试不收费,不接受现场交费,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不退考务费。
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5日18时00分。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确认后按原渠道返回报名费,退费审核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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