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65章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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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65章原文及译文如下:
原文: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解释:古时善于行道的人,不是教人民聪明些,而是教人民愚蠢些。人民之所以难治理就是因为他们智巧太多。所以用智巧治国,是国家的灾害;不用智巧治国,是国家的幸福。认识这两种治国的法则也就是模式。经常运用这一模式,这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远啊,与事物是相反的,最后得到的是非常通顺。
导读:
治国者不能教民以智巧,而是要让人民回归于纯朴。用巧智治国,必将危害国家,而纯朴厚重才是国家的福泽。因此老子提倡“将以愚之”,使民无知无欲。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这里的“治”,意为和谐、统一。老子认为,民众之间是很难实现和谐统一的,他们相互对立、相互冲突。“智”指的是以追逐个人利益为出发点的“智慧”。这种智慧与一般意义上的“智慧”不同,它导致人们相互冲突、相互斗争,人们运用这种智慧获得的实际利益与团结协作所获得的实际利益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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