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会计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如下:
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按权威和法律效力区分,可分为三个层次。
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制定的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的内容:包含七章五十二条内容内容。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会计法的基本问题,如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奖励规定、管理部门等。第二章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包括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资料及会计档案等。
第三章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规定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第四章会计监督,具体规定会计监督的类型。其余的三章分别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及附则。
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的主要内容:按照制定机关不同,我国的会计行政管理法规有3种。会计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会计法规,指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会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文件。会计规章,指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如财政部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会计规章制度。会计部门规章的主要内容:会计制度按会计主体不同分为企业会计制度和非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非企业会计制度规范非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会计准则是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范,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规则和指南。
会计行政管理法规:
我国的会计法律规范包括会计法,会计行政管理法规,会计部分三个层次:会计法是调整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中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会计行政管理法规包括以下几种:一是会计行政法规,二是地方性会计法规,三是会计规章会计部门规章: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规章。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各行各业各单位都必须严格依照会计法和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制定和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可以保证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政方针、政策,保证会计工作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正确进行,可以使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真实、及时,更好地满足各个方面的需要,更圆满地完成会计的任务。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是会计工作规范的总称。其中会计法属于普通法律,不属于基本法律。
根据《立法法》第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基本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并修改的法律。而会计法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决定修改,故不属于基本法律,而是普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