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分割财产?
您好!首先,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项都协商一致;诉讼离婚是指双方到法院,由法院出具离婚的调解书/判决书。如果双方就是否离婚有争议的,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
按照您的描述,男方不同意分割财产,所以是没办法完成协议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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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您好,离婚分割财产无需对方同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离婚的必备事项,主要是由于离婚后双方身份关系解除,需要对财产问题理清分割,对双方对第三人都是有好处的,否则共有财产单方无权处分会造成很多困扰。一方不同意分割或者对分割不满意的,也可以选择对争议部分先不分割,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再协商分割或者诉讼分割;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离婚一并分割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