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案例分析题!请高手不吝指教!!谢谢!!
案例:张某与李某约定进行一幅字画的买卖。李某字画为一普通艺术作品,而张某却误以为其为名人真迹,故在2001年国庆当天,李某表示若张某出价合理即卖与其时,张某以五千元的价格...
案例:张某与李某约定进行一幅字画的买卖。李某字画为一普通艺术作品,而张某却误以为其为名人真迹,故在2001年国庆当天,李某表示若张某出价合理即卖与其时,张某以五千元的价格欣然买下,并挂于家中显要处示以来客。2003年国庆,张某结识一画家,当他询问画家对该画看法时,画家晓以真相。张某即要求李某收回字画,退还五千元。李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
请问:该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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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59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撤销民事行为。《合同法》第54条第一款第一项也确认,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重大误解要求行为人是对民事行为的重要事项,如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存在错误认识或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严重背离了自己的真实意愿。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是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025-08-14 广告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违反刑法规定的程序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实施的犯罪行为构成的案件。根据刑法规定,刑事案件包括:1.犯罪案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2.刑事案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事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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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自己认识错误,从而背离了自己真是的意思表示,法院应该判决李某规划5000元,判决此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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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张某与李某的合同中,张某存在重大误解,此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张某在知道真情时候,没有超过5年的时间。所以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张某与李某的合同中,张某存在重大误解,此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张某在知道真情时候,没有超过5年的时间。所以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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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被欺诈
是否属于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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