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的开办费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筹建期可以不计入开办费。开办费是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实际上,筹建期间费用远远不止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有的工业制造企业从企业设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很多种类的费用,金额也很大。除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为筹建费用,具体内容有:
1、管理费用类
(1)筹建人员工资: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2)筹建人员办公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
(3)企业设立登记费用: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4)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5)培训费:包括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因引进设备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学习的费用等;
(6)资产摊销: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7)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2、财务费用类:包括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3、营业外支出类:包括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罚款支出、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等。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筹建费用: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所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等。
2、规定应由投资者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了筹建企业进行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筹建期应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实际上,筹建期间费用远远不止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有的工业制造企业从企业设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很多种类的费用,金额也很大。除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为筹建费用,具体内容有:
1、管理费用类
(1)筹建人员工资: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2)筹建人员办公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
(3)企业设立登记费用: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4)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5)培训费:包括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因引进设备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学习的费用等;
(6)资产摊销: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
(7)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2、财务费用类:包括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3、营业外支出类:包括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罚款支出、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等。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筹建费用: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所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等。
2、规定应由投资者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了筹建企业进行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筹建期应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37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