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扣双倍工资是合法的吗
用人单位都不能扣除员工双倍工资,请假扣双倍工资的是个违法行为。可以扣除请假工资,但是不能双倍。可以协商请求单位补发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 月=21.75天。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x日工资。
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甲10月份的工资是17.75x100=1775元。
扩展资料:
4种扣工资的行为都属于非法克扣:
1.违法性扣除
这里的违法性扣除是指违反《劳动法》在内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对劳动者工资予以扣除的情况。
例如:我国法律规定了法定带薪休假制度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例如行使选举权、出席人民代表大会、担任证人或者人民陪审员等)的权利,在此期间,单位以劳动者未参与劳动为由扣除劳动者工资就属于违法性扣除。
2.强制性扣除
一些单位以各种捐款的形式对劳动者工资进行部分扣除,也就是所谓的“逼捐”现象。这类工资克扣虽然打着慈善的外衣,但违反了捐款自愿和劳动者工资自己支配的权利,也属于非法克扣工资的情形。
3.惩罚性扣除
有些单位以劳动者“违约”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为由,进行惩罚式工资扣除。劳动工资发放要遵循“工作量相适宜”原则,即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应与劳动者“缺席”劳动所带来的损失直接联系。
比如迟到扣工资时,除了要符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外,还要与劳动者迟到所产生的直接延误量相适宜。
4.道德式扣除
有些单位会因为劳动者道德瑕疵而扣工资。例如:因为劳动者疑似“出轨”,而应配偶要求对劳动者工资进行克扣等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单位可以代扣,而道德式代扣没有依据。
参考资料:
请假只应该扣当天工资,扣双倍工资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目前全国的法律规定里没有对事假工资的解释。但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工资可按如下方法计算:
一、日工资数:
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
二、应发工资数:
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发工资数。
三、实发工资数:
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等,剩余的就是你实发工资数。
拓展资料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数:
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
二、应发工资数:
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发工资数。
三、实发工资数:
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人所得税等,剩余的就是你实发工资数。
所以请假只应该扣当天工资,扣双倍工资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