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1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2019-02-25 · 农业农村部直属的大型综合出版社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条件、继承份额、遗产分配原则及继承程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②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③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④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⑤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按以下原则确定:
(1)继承人一般应均等继承遗产。
所谓一般应当均等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例如,甲死亡后,父母健在、妻子尚存,有一养子、一亲生子女、有一兄一姐,甲与妻子的夫妻财产共50万,其中只有父母、妻子、两个子女有继承权,兄姐不得继承。应先将夫妻财产分割,一人一半,甲的个人财产为25万,共5个继承人,则每个继承人分得5万。
(2)考虑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前扶养关系。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是,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抚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3)特殊照顾原则。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在分割遗产时,各继承人除严格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养老育幼、优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提倡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处分的遗产。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给胎儿保留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加继承的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参考数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一精神。如:对房屋要照顾缺房的继承人;对生产工具要照顾生产需要的继承人;对图书资料要照顾从事有关业务的继承人,等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希望你满意我们的回答,有问题可在线咨询...祝福
遗产分割的原则有这么几项: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所害遗产使用价值的原则。
其实百度一搜就可以搜到的呀~
2020-07-1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等。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