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个人出租房的骗术
最近我想租房子,是直接跟房东联系的,之前不认识房东.听我朋友说,他朋友以前被骗过,就是租房办好后,交了两月押金和一月租金,也看了房产证什么的,等到下个月房东就把房子卖了,...
最近我想租房子,是直接跟房东联系的,之前不认识房东.
听我朋友说,他朋友以前被骗过,就是租房办好后,交了两月押金和一月租金,也看了房产证什么的,等到下个月房东就把房子卖了,然后就跑.请问如何防止这样的骗术呢?
还有个人出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我自己打印2份合同,然后分别签署,请问这样自己打印的合同法律效力么?
谢谢. 展开
听我朋友说,他朋友以前被骗过,就是租房办好后,交了两月押金和一月租金,也看了房产证什么的,等到下个月房东就把房子卖了,然后就跑.请问如何防止这样的骗术呢?
还有个人出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我自己打印2份合同,然后分别签署,请问这样自己打印的合同法律效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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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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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术一:骗取房屋租金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骗术二:巨额差价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这个骗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其一就是“看房费”。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其二就是“信息费”。所谓信息费是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一般为300-500元,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
骗术五: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首先,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协议中,如果有类似“乙方与出租人交换各自的联系方式,或与之签订了有关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与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应支付中介费”这样的条款,就要请房客要提高警惕,中介公司很可能与其内部员工通过唱双簧的把戏,骗取房客的中介费。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第二,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委托合同时,应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地点,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签,防止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瞒着其公司与业主私下签约,则房主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其次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应详细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房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省了小钱赔大钱
至于租房人在辨别假房东时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但若留意,骗局总还是会存在一些纰漏的。为了达到骗钱的目的,骗子最常用的方式是开出的条件较低,但所谓租金一收就是一年,而且他们提供的证件一般都不齐全。
在此,业内人士提醒租房人如果您要交付大笔的年租,最好不要草率,应当从以下几点分辨一下房主的真伪:第一,请房主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而原件和复印件相比更容易甄别;第二,请房主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如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第三,让房主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小区周边的状况,从言谈间了解房主是苁熘�孔拥幕�厩榭觯坏谒模�又芪Я诰哟∑嗝媪私庖幌路课菁胺恐髯纯觯�纯词欠袷羰怠?Br> 另外,骗子通常与原房主签署的租房协议租期极短,他们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登广告、寻找承租人、设计骗局、骗取房租等一系列活动,所以骗子最担心时间不够用。他们的下手目标通常是有能力支付年租的生意人和白领人士,因为前者经常把居住的地方当作库房,普通百姓不愿租房给他们;而后者不喜欢被打扰,偏重于合同,却不爱了解其他情况。骗子正是抓住租房人的这种心态,设下圈套,去看房时他会告诉你房子很紧俏,甚至是找“托儿”一起抢着订,然后他会让你一两天内立刻做出决定,否则“房子就没了”。在紧急的状态下,人们的考虑往往不太周全,而交付年租的原因最多的也是因为图便宜,然而这便宜也许会让你得不偿失。所以,各位租房人在交纳年租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也可以通过交纳部分违约保证金的方式,尝试与房主商量季付租金。
出租房如何避法律纠纷
1.房主应持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具备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日鞯梅恐鞯氖槊嫱�猓�裨颍�欠课菟�腥ㄈ饲┒┑暮贤�次�扌В�薹ㄊ艿椒�杀;ぁH裟�虢�压汗�砍鲎猓��刮窗炖聿�ㄖぃ�恐骺梢源拥ノ豢�呦喙刂っ鳌M�保�捎诠悍渴蔽唇赡赏恋爻鋈媒穑�臃�缮辖玻���饨鹬邪��耐恋厥找嫔辖伞5�茨壳暗挠泄毓娑ǎ�稍菔卑此椒砍鲎狻?Br> 2.出租方还需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在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交纳契税之后,其行为才是合法的。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该合同即被视为无效,其内容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承租人违反该合同,出租人将遭受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在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下,出租人无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骗术二:巨额差价
不法中介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这个骗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其一就是“看房费”。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其二就是“信息费”。所谓信息费是租房人与中介公司在租赁代理费用上达不成一致时,中介公司会提出优惠方式,即租房人交纳为数不多的一笔费用后,一般为300-500元,中介公司会为租房人提供若干条房源信息,由租房人自己去联系。
骗术五:合同陷阱
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首先,中介公司与租客签订协议中,如果有类似“乙方与出租人交换各自的联系方式,或与之签订了有关定金合同,中介公司即完成了与乙方的委托合同,乙方应支付中介费”这样的条款,就要请房客要提高警惕,中介公司很可能与其内部员工通过唱双簧的把戏,骗取房客的中介费。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第二,中介公司与房东签订委托合同时,应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约地点,最好是到中介公司去签,防止中介公司的业务员瞒着其公司与业主私下签约,则房主的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其次要详细填写物业验收单,应详细注明屋内各种设施的品名、品牌、数量、新旧程度等等,由房主和中介公司业务员共同签名确认后,并加盖公章,以防物品的毁损、丢失。
省了小钱赔大钱
至于租房人在辨别假房东时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但若留意,骗局总还是会存在一些纰漏的。为了达到骗钱的目的,骗子最常用的方式是开出的条件较低,但所谓租金一收就是一年,而且他们提供的证件一般都不齐全。
在此,业内人士提醒租房人如果您要交付大笔的年租,最好不要草率,应当从以下几点分辨一下房主的真伪:第一,请房主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而原件和复印件相比更容易甄别;第二,请房主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如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第三,让房主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小区周边的状况,从言谈间了解房主是苁熘�孔拥幕�厩榭觯坏谒模�又芪Я诰哟∑嗝媪私庖幌路课菁胺恐髯纯觯�纯词欠袷羰怠?Br> 另外,骗子通常与原房主签署的租房协议租期极短,他们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登广告、寻找承租人、设计骗局、骗取房租等一系列活动,所以骗子最担心时间不够用。他们的下手目标通常是有能力支付年租的生意人和白领人士,因为前者经常把居住的地方当作库房,普通百姓不愿租房给他们;而后者不喜欢被打扰,偏重于合同,却不爱了解其他情况。骗子正是抓住租房人的这种心态,设下圈套,去看房时他会告诉你房子很紧俏,甚至是找“托儿”一起抢着订,然后他会让你一两天内立刻做出决定,否则“房子就没了”。在紧急的状态下,人们的考虑往往不太周全,而交付年租的原因最多的也是因为图便宜,然而这便宜也许会让你得不偿失。所以,各位租房人在交纳年租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也可以通过交纳部分违约保证金的方式,尝试与房主商量季付租金。
出租房如何避法律纠纷
1.房主应持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享有该房屋的收益权。如果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具备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如果是转租,则应当�日鞯梅恐鞯氖槊嫱�猓�裨颍�欠课菟�腥ㄈ饲┒┑暮贤�次�扌В�薹ㄊ艿椒�杀;ぁH裟�虢�压汗�砍鲎猓��刮窗炖聿�ㄖぃ�恐骺梢源拥ノ豢�呦喙刂っ鳌M�保�捎诠悍渴蔽唇赡赏恋爻鋈媒穑�臃�缮辖玻���饨鹬邪��耐恋厥找嫔辖伞5�茨壳暗挠泄毓娑ǎ�稍菔卑此椒砍鲎狻?Br> 2.出租方还需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在取得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交纳契税之后,其行为才是合法的。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该合同即被视为无效,其内容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承租人违反该合同,出租人将遭受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在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况下,出租人无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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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问题一:二房东
典型案例:全国各地在租房市场上“二房东”的存在已属于普遍现象。市场上“二房东”卷款逃跑事件、租客被赶出租住房屋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很多人辛辛苦苦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房源,刚刚租下就得知自己遇到了二房东,不但被骗去押金,如果房东不同意将房子继续租给他们,他们还需要继续寻找房源,给自己带来很多的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和初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由于缺乏租房经验,他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不知如何应对。
专家支招:根据《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方面的相关规定,承租者如果想把房屋转租,需要经过出租者的同意,否则出租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在租房前一定要验明房主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原件,或者向周围的业主或其他渠道打听房子的背景情况。
租房者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其中,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等条例都是重点签署内容。对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等费用的交付问题也要有具体的明细,并将这些条款作为合同附件保管,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双方签订的合同免去些许风险。
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涉及转租,一定要找到原房主,征得原房主同意,并且出具书面手续,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焦点问题二:租赁合同存多项漏洞
典型案例:去年刚刚毕业的陈先生在最初租房时就遇到过这样的陷阱。当时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单间,价格是1400元/月,比周边类似房源的价格低了100-200元/月,起初陈先生感觉房子租的很值得,但是没到1个月就发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就是实际的租金要明显高于合同上的1400元/月,“取暖费、物业费不交,但是水费,煤气费,网费,保洁费等都加起来之后,每个月的租金差不多就有1600了,而且还不算上我自己配钥匙,配门禁等一次性支出。隐性租金太多了。而且我那屋的面积貌似也不到合同上说的15平米,每个来这的同学都这么反映。但东西这么多,我也没法量。” “后来因为工作变动,我打算换一个地方租房,于是我就把那个单间转租出去了,这时业主竟然说我存在违约,要我交300转租费。当时真的很被动。”
专家支招:首先、租金概念模糊不清,隐性成本巨大。合同上只有租金的具体金额,而对于租金包含的范围并不作说明。这使得签订合同后,租金以外的各种隐性支出使得租户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其次、租赁面积虚高。由于户型差异较大或者房间布置复杂,租户很难根据自身经验直接判定房源租赁面积与合同所述是否相符。特别是对于单间来讲,租赁面积虚高往往与直接增加租赁成本有密切关系。
第三、权责划分不清。由于通常情况下租户租房签订合同时或是业主自制,或是经纪公司的统一模板式合同,详细的权责划分比较模糊。具体权责划分不清,这使得部分业主或者中小经纪公司故意隐瞒此种合约漏洞,并且不提醒,使得消费者处于被动。权责不清体现在:1、无明确的违约界定2、无明确的违约赔偿3、无明确的权利范围划分
焦点问题三:房屋产权不清,租户维权无门
典型案例:庞女士在2010年8月租住了回龙观租的一套小一居。但是在2011年2月国八条出台后,业主紧急通知庞女士赶紧腾房,原因是房主决定要出售此房。半个月内庞小姐紧急搬出后得到的赔偿仅有象征性的1000元,而非合同上写的押金的2倍,即大约4000元。庞小姐一怒之下把所谓的房主告上法院,却无奈败诉,理由是租赁合同上签字的只是业主的一个亲属,并非房屋所有人本人,且业主本人宣称不知房屋出租的情况,出租合同无效,赔偿事宜应由出租人承担。“当时租房租的比较着急,就没太多注意,房主说房子是他自己的,而且这个房子确实比较好,朝向也不错,我就租下了,但谁知这个房主是假的,我肯定是真的房主和这个人串通好的,后来就找不到租我房子的那个人了”。
专家支招:庞女士遇到的陷阱也比较普遍。租赁合同的签署人如果不是房主本人,那么租户的合法权益将存在很大隐患。即使是房主本人签署合同,也同样存在陷阱。如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按照规定时不能对外出租的,因此此类房产出租签订的租赁协议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容易产生纠纷的同时,一旦业主违约,租户维权也十分被动。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见,租赁市场存在的陷阱,究其根源大都是由于合同权责不清,或是内容不具体,或是权责主体不明确。广大消费者在实际租房过程中识别以上陷阱,规避租赁风险时应当充分注意以下几点:1、要有维权意识,确定权责关系人信息。2、完善租赁合同,补充条款要尽量详细。
租房注意:遵守七宗原则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但它不是惟一的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房屋不能租。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样就会对不同意的共有人构成侵权。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能租。
典型案例:全国各地在租房市场上“二房东”的存在已属于普遍现象。市场上“二房东”卷款逃跑事件、租客被赶出租住房屋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很多人辛辛苦苦找到了一个合适的房源,刚刚租下就得知自己遇到了二房东,不但被骗去押金,如果房东不同意将房子继续租给他们,他们还需要继续寻找房源,给自己带来很多的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和初入社会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由于缺乏租房经验,他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不知如何应对。
专家支招:根据《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方面的相关规定,承租者如果想把房屋转租,需要经过出租者的同意,否则出租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在租房前一定要验明房主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原件,或者向周围的业主或其他渠道打听房子的背景情况。
租房者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时,一定要将合同条款细节写清楚。其中,房屋租赁期限、付款方式等条例都是重点签署内容。对于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上网等费用的交付问题也要有具体的明细,并将这些条款作为合同附件保管,日后一旦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双方签订的合同免去些许风险。
同时,承租过程中注意保留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以防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涉及转租,一定要找到原房主,征得原房主同意,并且出具书面手续,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焦点问题二:租赁合同存多项漏洞
典型案例:去年刚刚毕业的陈先生在最初租房时就遇到过这样的陷阱。当时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单间,价格是1400元/月,比周边类似房源的价格低了100-200元/月,起初陈先生感觉房子租的很值得,但是没到1个月就发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就是实际的租金要明显高于合同上的1400元/月,“取暖费、物业费不交,但是水费,煤气费,网费,保洁费等都加起来之后,每个月的租金差不多就有1600了,而且还不算上我自己配钥匙,配门禁等一次性支出。隐性租金太多了。而且我那屋的面积貌似也不到合同上说的15平米,每个来这的同学都这么反映。但东西这么多,我也没法量。” “后来因为工作变动,我打算换一个地方租房,于是我就把那个单间转租出去了,这时业主竟然说我存在违约,要我交300转租费。当时真的很被动。”
专家支招:首先、租金概念模糊不清,隐性成本巨大。合同上只有租金的具体金额,而对于租金包含的范围并不作说明。这使得签订合同后,租金以外的各种隐性支出使得租户往往处于被动局面。
其次、租赁面积虚高。由于户型差异较大或者房间布置复杂,租户很难根据自身经验直接判定房源租赁面积与合同所述是否相符。特别是对于单间来讲,租赁面积虚高往往与直接增加租赁成本有密切关系。
第三、权责划分不清。由于通常情况下租户租房签订合同时或是业主自制,或是经纪公司的统一模板式合同,详细的权责划分比较模糊。具体权责划分不清,这使得部分业主或者中小经纪公司故意隐瞒此种合约漏洞,并且不提醒,使得消费者处于被动。权责不清体现在:1、无明确的违约界定2、无明确的违约赔偿3、无明确的权利范围划分
焦点问题三:房屋产权不清,租户维权无门
典型案例:庞女士在2010年8月租住了回龙观租的一套小一居。但是在2011年2月国八条出台后,业主紧急通知庞女士赶紧腾房,原因是房主决定要出售此房。半个月内庞小姐紧急搬出后得到的赔偿仅有象征性的1000元,而非合同上写的押金的2倍,即大约4000元。庞小姐一怒之下把所谓的房主告上法院,却无奈败诉,理由是租赁合同上签字的只是业主的一个亲属,并非房屋所有人本人,且业主本人宣称不知房屋出租的情况,出租合同无效,赔偿事宜应由出租人承担。“当时租房租的比较着急,就没太多注意,房主说房子是他自己的,而且这个房子确实比较好,朝向也不错,我就租下了,但谁知这个房主是假的,我肯定是真的房主和这个人串通好的,后来就找不到租我房子的那个人了”。
专家支招:庞女士遇到的陷阱也比较普遍。租赁合同的签署人如果不是房主本人,那么租户的合法权益将存在很大隐患。即使是房主本人签署合同,也同样存在陷阱。如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按照规定时不能对外出租的,因此此类房产出租签订的租赁协议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容易产生纠纷的同时,一旦业主违约,租户维权也十分被动。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见,租赁市场存在的陷阱,究其根源大都是由于合同权责不清,或是内容不具体,或是权责主体不明确。广大消费者在实际租房过程中识别以上陷阱,规避租赁风险时应当充分注意以下几点:1、要有维权意识,确定权责关系人信息。2、完善租赁合同,补充条款要尽量详细。
租房注意:遵守七宗原则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但它不是惟一的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房屋不能租。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租。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样就会对不同意的共有人构成侵权。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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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小广告,还是其他地方看到的租房信息。一定要先看房,并且和房东碰面,核验相关证件后,签署租房合同后才可支付租金。
如果和房东面谈并看房后,提交订金需要房东填写收据类证明材料。
看房的时候,一定要核实房东身份。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身份证,或者去居委会那里了解情况,来验证房东身份的真实性。
如果发现证明信息有误,可以假借需要办理暂住证,请房东协助去派出所出示一下房产证,即可揭穿骗子真面目。
租房前,先通过搜房租房网等正规租房网站了解目标区域租金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贪便宜才能不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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