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后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问亲戚去借钱,不但没借到,反而遭毒打,报110了,带我去医院看了,无大碍。我的项链断了,吊坠掉下,我要求警方调解时除了项链的赔偿金之外还能要求陪我精神损失费吗?... 问亲戚去借钱,不但没借到,反而遭毒打,报110了,带我去医院看了,无大碍。我的项链断了,吊坠掉下,我要求警方调解时除了项链的赔偿金之外还能要求陪我精神损失费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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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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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请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条件如下:

1、损害的情形符合法律要求。侵害的范围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2、侵害的行为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侵害行为造成一般影响,后果不严重的,法院是不会受理请求的。

3、如果受害人有过错的,一般会依据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精神损害的赔偿。

扩展资料:

2016年1月4日晚上10时左右,41岁的唐某荣因病到广州市一家医院打点滴,其间,喝醉了酒的唐某荣无故拔掉自己手上的输液针头,导致流血不止。医院护士段某见状后,立即上前为唐某荣止血。然而,唐某荣非但不让段某帮忙处理,还狠狠给了对方一个耳光,之后离开医院。

被殴打后,段某在医院住院治疗18天,出院诊断为左耳外伤、耳聋、脑震荡。2016年3月,唐某荣因殴打段某被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但唐某荣一直没有向段某道歉,也没有赔偿段某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为此,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唐某荣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费用共计29624.9元,其中包括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针对段某要求赔偿的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认为,依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段某作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看到唐某荣自拔针头流血,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风貌,正是当今社会需要弘扬的正能量。

然而,为他人着想换来的却是唐某荣一记耳光,造成对今后工作不良的心理影响,并非轻易可以抹去。因此,尽管发生在医疗机构内的这起暴力行为尚未造成伤残,法院仍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以示对段某善良举动遭受野蛮对待的安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人民网—患者打护士 判赔两万多

孔业莹
2025-08-08 广告
在60+年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刑事辩护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等。在民事领域,对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焦点,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刑事辩护... 点击进入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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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灯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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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 娱乐领域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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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要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而定。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扩展资料:

赔偿方式和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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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shuo188
推荐于2017-09-28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changshuo188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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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毕业,本科学位,从事法律服务业4年,现任仁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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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将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但是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2. 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处罚,除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外,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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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杰上海主任律师
推荐于2017-09-13 · 律师
贵阳杰上海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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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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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yi117
2010-07-10 · TA获得超过128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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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的精神造成损害了吗?如果你能提供证据,那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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