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做房贷的担保人会受到什么影响吗?
我男朋友是外地的,在济南买房要本地人做担保,要不就得领证,可我们现在还没想领证。现在在建行办理的贷款,想问一下,我作了担保人,以后以我的名义买房的话会不会受什么影响,会不...
我男朋友是外地的,在济南买房要本地人做担保,要不就得领证,可我们现在还没想领证。现在在建行办理的贷款,想问一下,我作了担保人,以后以我的名义买房的话会不会受什么影响,会不会不能贷款或者贷款利率高首付金额高什么的???如果有懂这方面朋友请多多指教,我现在比较着急知道,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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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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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担保人只要以你的名义买房,如果你男朋友还不起贷款,那你可以接着还。如果将来有什么问题,房子是你的(这是相对的说)如果房子以你男朋友的名义买,你做了担保,在房子没还完贷款前如果有什么意外,那房子是你男朋友的,但贷款是你必须还。至于贷款利率、首付都和其他抵押贷款相同。最好把房子办在你的名义下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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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资格,通过银行审核后才能做贷款担保人,贷款担保人与贷款人承担同样的还款义务,如果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贷款,担保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贷款逾期后也会对贷款担保人的征信产生影响。
拓展阅读:
具体要看担保人同意签的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还是特别担保。
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担保人可以主张有还债能力的债务人(也就是被担保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时可以不承担义务。也就是说债务人先履行,执行完之后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履行。
如果是特别担保,则担保人与被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任何一方履行债务。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是在签合同时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责任为是特别担保。
但是不管担保人出于那种规定承担了还债责任后都可以向被担保人主张偿还他所承担的债务。也就是担保偿还债务后成为新的债权人。
被担保人死亡,他的继承人应该以他继承的遗产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剩余部分由担保人承担,担保人偿还债务后不能再向继承人要求偿还。
拓展阅读:
具体要看担保人同意签的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还是特别担保。
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担保人可以主张有还债能力的债务人(也就是被担保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时可以不承担义务。也就是说债务人先履行,执行完之后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履行。
如果是特别担保,则担保人与被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任何一方履行债务。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是在签合同时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责任为是特别担保。
但是不管担保人出于那种规定承担了还债责任后都可以向被担保人主张偿还他所承担的债务。也就是担保偿还债务后成为新的债权人。
被担保人死亡,他的继承人应该以他继承的遗产偿还被担保人的债务,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剩余部分由担保人承担,担保人偿还债务后不能再向继承人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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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以后贷款不会有任何影响,只是如果你担保的这笔贷款如还不起,就会找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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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以自己的名义买房子不会受影响。但如果你担保后,对方不能还贷的话,必须由你来做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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