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快到期了要提前多久更换
提前2到3个月都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法律要求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申领,只规定了上限,没有规定下限。如果公安机关不给办,就说原身份证已丢失,重新办理一张即可。
扩展资料:
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
也有法律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2013年以后,以二代证为主,全国尚未换证的公民还有很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同时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自愿登记指纹信息,从2013年起,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户籍派出所先期试行身份证自愿登记指纹信息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 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参考资料:
换证时间必须是身份证有效期满的前两个月.
换证期间需要用身份证,怎么办?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携带本人《户口簿》,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并填写《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交公安机关审核;办妥手续后3日内,持《户口簿》及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回执和工本费收据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领取证件,临时身份证工本费10元。
办理临时身份证须知
申领范围
1.已办理申领、补证、换证三个月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公民。
2.原证遗失、损坏,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可以申办临时身份证。
3.已批准同意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项目登记内容的。
4.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干部、职工工作调动、华侨回国定居的,本人急需用证的,可以在登记户口的同时办理临
时身份证。
5.户口待定人员。
申批手续
凡申领临时身份证人员,必须由本人带户口薄和身份证相片二张,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登记表》,经辖区派出所审核批准,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签证
由本人携带辖区派出所审核批准的《临时身份证登记表》直接到户证窗口办理签证手续。随到随办,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三个月。
注意事项
1.凡申领人相片、身份证登记项目不符合规定者,不得签发证件。
2.申领临时身份证必须由本人到户政科,他人不得代办。
3.往年发证对象,要求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必须在草卡送到户政科三个月后才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201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