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道路交通法规对于无行驶证无牌照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无行驶证无牌照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其事故责任是按照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的,其无证无牌行驶的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另行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打个比方: 我无驾照(但我有十多年的实际驾龄,技术极好)+无行驶证(掉了,还没去补办)+酒驾(我喝了八两酒,但我酒量很大,没一点醉意)。一路正常行驶,到一个路口等红灯,车停得好好的,被一个严重超速的闯红灯的跑车撞了个正着。 跑车有驾照,有行驶证,无酒驾行为,请问是谁的全责? 那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我无责,跑车全责! 我无责的情况下,有上述无证、无牌、酒驾行为,并不会加重我的责任。只是我可能被行政拘留、扣车、罚款而已,那是交警与我的关系了,与这起事故无关!
所以,无驾照、无行驶证不是责任认定的依据! 只是在有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被加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