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伤,轻伤一级,派出所已经把案件移交检察院,现在该怎么办呢?如果想知道案件的情况,去哪问呢?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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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会通知被害人有关诉讼权利,听取被害人意见。所以,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了解有案情。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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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会继续调查案件,根据公安机关给予的证据和询问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审查起诉。您应该有收到检察院的通知的,您可以询问通知上的负责的检察官,此阶段您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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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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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检察院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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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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