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委员会的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促进我省工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全省新型工业化战略,负责全省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研究拟订全省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工业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省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定工业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西部大开发和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有关政策意见;负责全省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
(四)负责全省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省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研究拟定全省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措施;指导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发展;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五)研究制定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纺织、建材、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医药、饮料、食品、黄金、盐业、包装等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参与制定电子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能源工业的产业政策;协调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问题。
(六)负责全省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协调全省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研究制定全省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上报、审批、核准、确认和登记备案与监督;拟定并发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鼓励技术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对重点技改项目实施监督。
(七)负责全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工作;协调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所需的信贷资金;指导和推进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工业企业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综合协调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研究拟订全省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协调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九)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拟订工业企业拓展市场和产品促销政策,提高全省工业品市场占有率;研究制定工业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协调国际间、省际间、区域间工业经济交流、合作;研究拟定工业领域利用外资政策,提出工业企业利用国外贷款投向,指导工业企业扩大工业品自营出口;组织工业企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和推动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合作与重组。
(十)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管理省药品储备;指导和协调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配工作。
(十一)指导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负责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审核和设立后的监管工作;指导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统筹协调全省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及监管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省黄金局、省盐务局;联系工业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指导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和工业行业职业技术院校的工作。
(十三)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人事工作;指导经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