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计算题,帮帮忙,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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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产品设备产生的销项税=3400+234÷(1+17%)×17%=3434(元)
(2)销售货物产生的增值税税额=[200+180+(200+180)÷2]×1000×17%=96900(元)
(3)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产生的增值税=200×500×17%=17000(元)
因此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3434+96900+17000=117334(元)
本月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30000×13%+51000=88900(元)
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0×17%=170000(元)
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70000-88900=81100(元)。
(2)销售货物产生的增值税税额=[200+180+(200+180)÷2]×1000×17%=96900(元)
(3)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产生的增值税=200×500×17%=17000(元)
因此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3434+96900+17000=117334(元)
本月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30000×13%+51000=88900(元)
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0×17%=170000(元)
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70000-88900=8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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