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高温加热后,营养价值就会降低,其原因是高温加热可使油中的维生素A、胡萝卜素、维生素E等被破坏。同时,因氧化还使脂肪酸受到破坏。经高温加热的油,其供热量只有未经高温加热油的1/3左右,而且不易被肌体吸收,并妨碍同时进食的其他食物的吸收。
尤其是反复高温加热食用油,不仅降低营养价值,而且这种油对人体有一定的毒性作用。因为高温加热会使油中的脂肪酸聚合,反复高温加热食用油,产生很多脂肪酸聚合物。这种物质能使肌体生长停滞,肝脏肿大,肝功能受损,甚至有致癌的危险。
扩展资料
使用食用油常见误区
1、油冒烟了再放菜
烹饪时有些人喜欢高温炒菜,每次做饭的时候都习惯等到锅里的油冒烟了才把菜放进去,专家提醒,这种做法是极不科学的。如果温度过高,食用油中的一些营养物质就会被破坏,会产生一些过氧化物和致癌物。
烹调时最好先把锅烧热了再放油,这样就可以达到热油的效果,还能达到炒菜的效果,一举两得。
2、血脂异常或体重异常者照常用油
对于血脂异常或体重异常的人群,我们更要强调选择植物油中的高单不饱和脂肪酸。在用油量上也要控制。血脂和体重正常的人每天用油量应该不超过25克,多不饱和脂肪酸和单不饱和脂肪酸基本上各占一半。
老年人、血脂异常者、肥胖者、有肥胖症相关疾病的人,或者有肥胖家史的人群,每人每天的用油量要更低,甚至下降到20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食用油可以反复加热吗 使用食用油常见误区
反复加热过的油,就是所谓的“老油”。老油不宜食用,那是因为食用油在反复加热的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化学变化,产生了许多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化合物。
食用油的化学成分,主要就是甘油三酯。甘油三酯水解后变成甘油(约10%)和脂肪酸(约90%)。在油炸时,食用油的温度升到180~200℃,在高温之下,食用油就会发生“劣变”:
一是发生氧化反应——产生许多挥发性物质,包括饱和与不饱和醛酮类、多环芳烃等,其中很多是挥发性有毒物质。特别是丙烯醛,是油烟中最危险的导致肺癌的诱发物。
二是发生水解反应——被煎炸食品在高温中释放出水分,促使食用油水解,产生脂肪酸,使食用油很快就酸败变质。
三是发生异构化反应——在高温下,食用油中顺式脂肪酸异构化为反式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进入人体,会导致肥胖、心脏病、糖尿病、老年痴呆等慢性病。
正因为这样,反复加热过的老油不宜再用,更不能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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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脂在重复使用过程中,遇高温加热和接触空气,会发生氧化作用。如接触食物中的水分,还会发生水解作用,如出现油色变黑、油品异味,就不能继续使用。对于普通家庭而言,炸制食品剩余的油,可以留作下次炒菜或煎炸时再用,但这种剩油不宜多次反复加热。食用油“一冷一热”后容易变质,食用油被多次高温加热,会产生很多脂肪酸聚合物。脂肪酸聚合物可使人的肝脏肿大,肝功能受损,严重时甚至可致癌。
大概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