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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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果6333
2019-05-15 · TA获得超过116万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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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

二、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

三、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

四、工业小规模纳税人

五、信息传输业小规模纳税人

六、软件业小规模纳税人

七、信息技术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自行开具。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徐临祥
高粉答主

2019-12-23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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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三大行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二是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三是建筑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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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ming09
2018-04-03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zxming09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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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无止境,勿慕时尚,勿甘小就,上善若水,天道酬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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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2月,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住宿业(自2016年11月4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2、 鉴证咨询业(自2017年3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
3、 建筑业(自2017年6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4、 工业(自2018年2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自2018年2月1日起试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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