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周边饮食还怎么注意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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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在学校及周边饮食应注意卫生和安全,请选用有卫生许可和从业经营资格的餐馆,购买有食品安全认证且处于保质期内的食物。对学校周边有此类安全隐患的商店、餐馆、食杂店等,学生可向学校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维护自己和周围同学的健康权。切记不要为了图一时的便宜而丢掉了自己的健康;病从口入,保护健康的身体需要从第一防线的饮食安全开始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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