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计算(下有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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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200×13%=26(万元)是正确的,
问题补充回答:
通常情况下农产品实际支付额是免税的。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因此,收购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200×13%=26(万元)是正确的,
问题补充回答:
通常情况下农产品实际支付额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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