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真正的美与丑?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美感说。这种观点认为:美是指使人感到心情愉悦的一种主观感觉。这种观点把美与美感混淆在一起了,美是一客观存在,而美感是人脑对于美的一种主观反映,美与美感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显然,把美的主观反映形式定义为美的客观内容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2、属性说。这种观点认为:美是指能引起人们美感的客观事物的一种共同的本质属性。这存在两个方面的错误:一是采用“美”来定义“美”,完全属于同义词的循环解释和循环定义,如果“引起美感的事物就是美”成立的话,那么,就可以得出“引起善感的事物就是善”,“引起真感的事物就是真”等一系列的结论;二是,采用“属性”来代替“关系”,显然,美是一种“关系”,而不是一种“属性”,因为同一事物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审美特性,同一事物同一人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审美特性。
3、客观说。这种观点最初注重于美的自然属性的研究,发现了有关和谐、比例、对称、多样统一等美的外观形式法则,后来侧重于社会美的研究,以及对美与生活的关系等问题的论述,代表人物有狄德罗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等。然而,这种观点只看到了美的客体性,只看到了美有一些特定的形式法则和自然法则,但是看不到美同时具有强大的主体性,即美在本质上具有对主体的生存与发展的实际意义。
4、主观说。这种观点认为:美是人的意识、情感活动的产物或外射表现,代表人物有休谟、康德、柯罗齐等。这种观点把客观与主观混淆起来了,美属于客观范畴,而“人的意识、情感活动的产物或外射表现”属于主观范畴,显然,采用主观形式来定义客观内容是典型的唯心主义观点。
5、主客观关系说。这种观点认为:美既不在客观,也不在主观,而在二者的结合中。不过,这种观点并没有阐述美作为一种主客观关系的具体内涵,这种观点并不知道价值关系才是美作为一种主客观关系的真实内涵。
6、超自然说。这种观点认为:美是上帝、神或某种超越主、客观的“第三力量”创造的。显然,这种观点把美进行神秘化、虚无化了。
7、社会实践说。这种观点认为: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真与善的统一,是自由的形式。显然,这种观点把简单的东西进行复杂化、抽象化、模糊化了,因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真与善的统一”,“自由的形式”等一系列新概念本身就是一锅糊涂粥。
2、属性说。这种观点认为:美是指能引起人们美感的客观事物的一种共同的本质属性。这存在两个方面的错误:一是采用“美”来定义“美”,完全属于同义词的循环解释和循环定义,如果“引起美感的事物就是美”成立的话,那么,就可以得出“引起善感的事物就是善”,“引起真感的事物就是真”等一系列的结论;二是,采用“属性”来代替“关系”,显然,美是一种“关系”,而不是一种“属性”,因为同一事物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审美特性,同一事物同一人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审美特性。
3、客观说。这种观点最初注重于美的自然属性的研究,发现了有关和谐、比例、对称、多样统一等美的外观形式法则,后来侧重于社会美的研究,以及对美与生活的关系等问题的论述,代表人物有狄德罗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等。然而,这种观点只看到了美的客体性,只看到了美有一些特定的形式法则和自然法则,但是看不到美同时具有强大的主体性,即美在本质上具有对主体的生存与发展的实际意义。
4、主观说。这种观点认为:美是人的意识、情感活动的产物或外射表现,代表人物有休谟、康德、柯罗齐等。这种观点把客观与主观混淆起来了,美属于客观范畴,而“人的意识、情感活动的产物或外射表现”属于主观范畴,显然,采用主观形式来定义客观内容是典型的唯心主义观点。
5、主客观关系说。这种观点认为:美既不在客观,也不在主观,而在二者的结合中。不过,这种观点并没有阐述美作为一种主客观关系的具体内涵,这种观点并不知道价值关系才是美作为一种主客观关系的真实内涵。
6、超自然说。这种观点认为:美是上帝、神或某种超越主、客观的“第三力量”创造的。显然,这种观点把美进行神秘化、虚无化了。
7、社会实践说。这种观点认为: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真与善的统一,是自由的形式。显然,这种观点把简单的东西进行复杂化、抽象化、模糊化了,因为“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自然的人化”,“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真与善的统一”,“自由的形式”等一系列新概念本身就是一锅糊涂粥。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