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重庆城管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这件事?
摊贩,并不是我们中国所特有的,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或者欠发达国家,都出现了他们的身影,如法国巴黎、日本东京、印度孟买等等。人们对摊贩的态度可谓是又爱又恨。爱是爱在他们能够给我们生活所需提供便利,在路边、楼下就可以轻松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恨是恨在他们经常违规占道经营,阻碍交通正常通行,更有甚者所以丢弃垃圾,将街道搞得“脏、乱、差”。
而城管的职责是规范化管理商贩、摊贩。城管与商贩,一个是管理方,一个是被管理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地发展,人民对城市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城管对摊贩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在近几年甚至近十几年,城管与摊贩冲突的新闻不断地见诸报端,说明了城管与摊贩的矛盾还普遍存在着。
每次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的新闻都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博足眼球。而这次重庆的城管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我觉得这件事需要理性地看待。作为城管,维护城市的治安是职责所在,当有商贩违规、违法经营时,都应该站出来对其进行劝导或者予以处罚。但是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自己的处理方式,不应该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来,有一些城管在执法过程中辱骂、殴打商贩,这些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而作为商贩,在经营过程中也应该遵守相关的规定,听从执法人员的劝导,并对自己的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改正,将城市的环境建设视为己任。切不可胡搅蛮缠、对执法人员恶语相向,甚至动手打人。原本只是违规,不要到后面变成另外违法犯罪,那就更不可取了。
不管是城管的执法行为,还是商贩的经营行为,都需要法律法规和制度去规范,这既让城管执法人员有法可依,也保护了商贩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样社会才会稳定和谐。
一个巴掌拍不响,你说你要不占道经营,人家能找你麻烦吗?城管要不去追店主,店主也不会把刀拿出来啊,你的行为对我造成危险了,我才拿刀伤人的,这叫正当防卫,两个不会处理事儿的人遇到一起了,反正我是觉得双方都有错!
01我们家附近门口有个早市,正常早市里面是收费的,是可以卖东西的,但是外面就不行了,不允许你摆摊,就有很多小商贩把东西摆在了外面,城管天天来啊,天天撵啊,有时候从五点多开始守着,一直到早市散市,没看过动手打架啥的,就是吵嘴架,那卖货的可有理了,我就不用你管,我就在这摆了,你动我一下试试,城管也没办法,只能在那跟她讲,还有个专门录像的,估计是为了留证据,估计怕动起手来不好解释!
那有盲道、自行车车道、行人也在上面走,结果被他们占的满满的,我觉得城管做的挺对的,你要实在想赚钱,那就花点钱在早市里卖货呗,又不想花钱,又想赚钱,可会了!
就跟小区里明明都是孩子,物业不让骑车进来,你说你花公摊的钱了,那你要撞到人了咋整呢?物业能帮你赔钱吗?所以听人劝吃饱饭,咱要有理还怕他吗?
02全段时间有个瓜农,把所有西瓜都砸了,原因是她把西瓜放到路的边上了,城管来了,你这必须得拉走,这不是放西瓜的地方,瓜农的意思是拉不走,明天才有人来拉,城管说你要拉不走,我就帮你拉走了,瓜农一听急了,你拉走能行吗?我就都摔了也不能给你啊,就当着城管的面把所有的西瓜都扔到了公路上,我觉得这个女的就不是太讲理了,这就跟你把你家的瓜放到了别人家,还没经过这家人的同意,你觉得你可以,你就可以。
你说摔你都摔了,你就不能把这个西瓜全运回去吗,你先运回去,明天再运出来,这事儿不就处理了吗?非得跟人家硬碰硬,就觉得自己哪儿都有理,最后吃亏的是谁?不还是你吗,西瓜让你扔了,一分钱也回不来吧,最后你还得给公路交点儿费,那公路上的西瓜不都是你扔的吗?得有人打扫卫生啊,这叫卫生费,比你雇个车价格高多了。
总结:人家要是好说好商量,咱们就赶紧的,该撤就撤呗,那地方也不是你家的,你是花钱了,还是签合同了,咱理亏的事儿,咱就好好处理,你说你还拿刀跟人家起冲突了,最后伤了他,你不得给他看病啊,再来个刑事责任啥的,多不值啊,以后你还做不做生意了,所以,解决问题才是关键,遇事别冲动,冲动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