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突然去世,微信、支付宝、QQ里的钱,能被直接继承吗?
想到一句玩笑话,“你想笑死我,然后继承我的支付宝”?确实,在如今的网络时代,网络经济大环境下催生出来各种形式的网络财产。像微信、支付宝这些网络财产是否拥有被继承、如何更合理去继承也成了人们热议的一些话题。
依照《继承法》,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比如网络理财、余额宝以及作品版权、游戏币等,应当可以继承。而电子邮箱、微信、微博社交、游戏账号等网络资产,因为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都是私密性的,属于用户的隐私,不可以继承。就如支付宝而言就有相关的规定说明,支付宝的账户是不能继承的,但是支付宝里面的钱是用户财产,是可以被依法继承的。
那么再回到网络账户继承问题的讨论上。就好比微信账号而言,有明显的个人隐私性质。腾讯有过明确规定:微信账号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申请注册后,仅获得微信账号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而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等。虽然微信账号资源和支付宝账号一样,具有人身属性,归阿里/腾讯所有,但微信钱包里的余额是客户沉淀在电子账户里的财产,如果用户去世,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同样的,QQ里面的余额是用户财产,通过一定的证明材料和申请流程,都是可以继承的。
虽都是具有可被继承的性质,不过额外思考之下,继承所需的一些流程和证明材料是一些烦人琐碎之事。这些网络财产继承自然是有相关的事例啦,然而也是不乏缺少证明力度,而无法顺利继承网络财产的问题。对于咱们来说,如果能有“先知先觉”的安排显然会是更好,但天意这些东西谁都不想也是不可控的。更多的是愿一切安好,就无这些“后续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