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拿了绿卡还有中国国籍吗?
外国人拿到中国绿卡后并不代表其国籍变为中国国籍,而是拥有可长期合法居住在中国的证件。中国绿卡的正式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是外国人留在中国的合法的身份证明证件。
2004年8月,公安部会同外交部发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制度正式建立。《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对在中国有关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可以授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中国“绿卡”。
扩展资料: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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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可随时回国居住和工作,在国内的经济政治权利不受影响。
一旦他(她)加入了外国国籍,该国就会收回他的绿卡,同时,我国会注销其中国国籍。即: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不允许中国公民同时拥有外国国籍。如果加入了外国国籍,就必须同时放弃中国国籍。如果中国公民在加入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继续持有中国国籍,一经发现,就会被主管机关强制注销中国国籍,并有可能因此受到相关的处罚,该人将承受由此带来的所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