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童不慎坠入下水道,父亲施救未果双双身亡,谁该为此事故负责?
湖南男童不慎坠入下水道,父亲施救未果双双身亡,该处的施工方需要为事故负主要责任。
首先,施工方在并未施工完成的情况下,并没有对危险地区进行标识,也没有任何围栏阻止行人进入,这是施工方的重大失误,而因为这个失误,才导致了男童路过的时候不慎落入下水道,而父亲为了救助孩子,双双身亡。
对于施工方而言,下水井长期保持一个敞漏的状态,就是一个很大的一个漏洞,而施工周围也并没有任何标识围栏告知行人远离此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人置身于危险当中,这就决定了这次事故的主体责任方,如果在明知此处危险,父亲仍带领儿童游玩的情况下,则另当别论。
公共场合施工,首先需要保障行人的安全,在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再进行一系列的工作,而在工作结束后,也需要对存在危险的地方进行处理,例如这次施工场地,下水井在作业之后,施工人员为了省事,并没有盖上井盖,那么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追责方,作为项目统筹在安全监管上并没有做好相应的工作职责,其次,该施工单位肯定是逃脱不了责任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内容委托至项目负责人,不论是从人事选择还是整体的安全意识培训,都是存在缺陷的。
作为此次事故遇害者的家人,面临着失去两位亲人之痛,内心的悲痛肯定无以复加,虽然事故责任终归会落定,但是逝者已经离去,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圆满的家庭,这无疑是对家庭非常大的打击,同时,通过着个悲剧,也在告诉世人,不要轻易带孩子去不熟悉和视野不清晰的地带游玩,如果游玩也需要时刻陪伴左右,注意好小孩的安全,如果遇到施工地段,一定要让小孩远离。